星期五的實習課程是由憶君姐帶我們到嘉義縣政府裡認識環境,
因為往後一個月裡的實習課程都是在嘉義縣政府裡,
因此先熟悉環境是必要的。
然而因為憶君姐下午有會議要召開,
因此到了縣府後我們便先閱讀她發的資料,
資料內容主要是社區發展工作綱要及人民團體法。
過了幾個小時,憶君姐開完會後便下來與我們會合,
也跟我們聊聊天,告訴我們一些關於社區方面的知識。
在與憶君姐聊天的過程中,
我又再次深刻體會到台灣社區政策混亂的程度。
她提及,在社區發展工作綱要裡,
社區的主管機關下達鄉公所的層次,
然而,屬於人民團體的社區發展協會應該遵守的是人民團體法,
但是人團法的主管機關卻只有到縣市整府的層級。
因此形成法理上的矛盾,
但是他也告訴我們在實務的操作上還是依照社區發展工作綱要為準則。
雖然在實務的操作上沒有遇到太大的困難,
但是我們卻看見了社區政策的不一致
及行政命令效力居然大於法令的弔詭狀況。
此外,她提及另外一個導致社區發展困境的情況:
目前依照社區發展工作綱要第五條的規範,
社區的劃定應由主管機關依照歷史關係、文化背景、
地緣形勢、人口分布、生態特性等因素為依據。
但是行政主管機關往往因為便宜行事的關係,
導致社區的劃分經常依照村里等既有的行政範圍為依據,
其結果就是造成社區運作上派系的對立。
在一個小小的行政區裡,同時並存村里長與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
是很容易形成派系間對立的情況,雖然有些社區能夠避免這些問題,
但在選舉文化興盛的台灣,大部分的社區在運作上免不了面對派系問題。
那麼,該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呢?我覺得也許應該導入第三者介入溝通,
讓大家明瞭社區裡的派系對立對社區只有壞處而無好處;
或者可由凝聚社區意識做起,先讓大家對於社區有共同的歸屬感,
或許在一些議題上便會以社區共同利益為考量而放棄派系間的成見。
最後,在離開前她給我們幾本關於台灣社區營造的書,
裡面介紹了許多社區歷史故事與特色,
看完之後才發現原來台灣就有如此美麗的地方,
而自己竟然從不知道也未曾去過。
一個嘉義縣就有很多值得參訪的社區,更何況整個台灣,
其實如果我們能夠用心體會,就能夠發現自己所在社區的美與好。
希望能夠好好地利用剩餘的時間,造訪更多更美好的社區。
- Mar 05 Sun 2006 00:47
實習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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