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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為了參加這個研討會而請了好多天的假,似乎就一定要有所收穫
這個研討會共有三天的行程,主題皆扣緊全球化與勞動政策,
談的議題範圍很廣泛,從個體勞動關係到集體勞動關係,甚至於就業安全與職業安全都在討論範圍內

先抽離細節的研討內容,來談談整場研討會的大架構吧
nono,在此之前講一下台北行的小小觀察:
在坐捷運時我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發現時我也覺得很奇怪,
因為也不是第一次坐捷運,為什麼遲至今日才發現呢?
這個現象就是:捷運停好下車後,會發現大家的走路速度都很快,好像在趕什麼一樣,一不小心還會被撞到
但是,大家卻又都擠在電手扶梯前等著上樓,這不是很矛盾嘛?
既然下車時是用匆匆忙忙的速度前進,那為什麼卻又搭乘電扶梯緩慢的上樓呢?
我發現不僅僅台北車站如此,其他的捷運站亦同,哈哈,如果下次搭捷運時可以觀察一下,看我說的對不對?

ok,回到正題
宏觀來看整場研討會有三點可以拿來說說:

第一點就是主講人,與談人的性別盲
就算三天的研討裡有安排性別的議題,但也僅止於此,在其他方面還是忽略了性別的面向
第一場共有五位人在台上,只有一位女性
第二場共有六位人在台上,沒有一位女性
第三場共有五位人在台上,只有一位女性
第四場共有六位人在台上,只有一位女性
第五場共有五位人在台上,只有一位女性
第六場共有五位人在台上,只有一位女性
第七場共有六位人在台上,只有一位男性
第八場共有六位人在台上,只有一位女性
各位發現奇異之處了嘛?第七場怎麼只有一位男性?是我打錯了嘛?
no,因為第七場主題是兩性平權,
所以與談人或主講人應以女性為主,這好像把女性限縮在的議題裡,
只有當談到性別時,女性才有出頭角的一天?或者這麼說,談性別都是女性?
難道其他主題只能請到男性的主講人嘛?應該不是吧?總而言之,現況的確是如此

第二點就是主持人的時間掌握能力實在太差!!
按照議事規則,主講人有30分鐘的發表時間,但有些主持人會要求發表人多講一點
然後與談人少講一點,開放討論的時間也短一些,不然就是把結束時間拖的很長
其實晚一點結束我是不會覺得怎樣拉,只是覺得為什麼有些主講人的時間可以拉的很長,有些則不行?
為什麼有些與談人時間很短?顯然是主持人的時間掌控能力太差!!

第三點就是每一場次皆有安排勞資政三方代表進行對話,
或許這是一種社會對話的形式,但有時覺得三方各講各話
官方急於解釋政策內涵,資方則是猛力批評政府法令,而勞方同樣不滿政府政策
不過比較起來,我還是比較不能接受資方的嘴臉,那種人資派的說法實在令人無法茍同
將心比心阿!!!雖然會中每個人都說自己是勞工,但又有幾個真的了解藍領勞工的情境呢?
那種資遣邊緣的痛苦與失業的悲哀,豈是台上那些月收入xx萬的人可以理解?!
這部分的坎僕練容後再述~

okok,最後終於回到研討內容本身,
第一場次是勞動政策的發展,主講人是台大國發所的李碧涵老師,
對於她的文章我一向感到很有興趣,因為我認為那是勞工與社福共同有的那一塊領域
所以聽起來很有興趣,也回憶起年會時的那篇文章
對於她的演講我倒是沒什麼可以多說的,但李來希的幾段談話則讓我較不能接受
首先,因為提及基本工資的問題,所以他說了一句話,
大意是:社會政策是全世界一致的東西,所以台灣沒有必較創造出一個與世界不同的東西(指基本工資)
這話聽在以訓練社會政策思維為主軸的研究所的學生裡實在不怎麼中聽
或許台灣的官員都是降想的吧,所以外國有什麼政策就拿來抄一抄
橘逾淮而枳阿阿阿,政策的設計一定要根據國情與社經環境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否則哪需要政府官員的存在,就請歸國學者進駐政府設計政策就夠了押~
第二場次是成之約主講,雖然他風評不甚好,但聲音挺有磁性的,哈
內容也還ok拉,學到了一點東西,
不過大體而言還是跟上工會法時楊通軒提及的一個觀念類似:集體勞動關係是勞資關係的核心
因為成之約認為勞資關係法制的調整有三種模式:
一種是市場導向,一個是政府政策調整,位居中間則是集體勞資關係
法制的調整該朝向何方,集體勞資關係位居核心關鍵,
第三場則是焦興鍇主講,內容是關於基本勞動人權
內容跟以前所學到的相關知識差距並不遠,不過其中一位與談人的談話讓我們大家聽了都不是很高興
就是一位人資處的處長的談話,在他發言的時候對於現階段政府的身心障礙政策有所批評
他說現行法令的設計讓他們企業必須要雇用身心障礙者的勞工,
而他認為這應該是屬於社會福利的領域,不應該用勞工政策加以實行
身為一個大學唸勞工研究所唸社福的人,這句話當然十分不悅耳
如同一般大眾的觀感,
總認為社會福利就是社會free,是一種發錢而免錢的福利,而身心障礙者當然屬於社會福利的一環
但這樣的想法卻是錯的,因為如果把社會福利界定的如此消極,
將使得那群身心障礙者永遠都是身心障礙,而無法整合至社會裡
那麼要如何使他們融入社會呢?當然是憑藉勞動市場使他們與社會大眾有所接觸,進而融入
因此,雇用身心障礙者政策,不但是社福與勞工的政策,更是一種積極性的政策
目的在於使他們藉由工作賺取收入,讓他們過著與社會大眾相同的生活而無差異
決非那位人資處處長所說的:是社福的領域,不要用勞工政策加以執行,那般的狹隘
其實當那位處長脫口而出這樣的話時,我就想這樣回應了
只是時間有點趕,加上不想跟那種腦滿腸肥的人一般見識,所以就算了~不過還是很怒

以上大概就是第一天的小小收穫,
另外兩天的擇日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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